我在法律圈混了十几年,见多了形形色色的案子,但2024年那起单位犯罪的纠纷,总让我觉得像一场戏,荒诞又真实。主角是老徐,一个建材公司的经理,平时豪爽仗义,却因为一次饭局上的承诺,把自己和公司都拖进了刑事法庭。这故事里,有酒后的轻率,也有法律的冷峻,结局让人既唏嘘又警醒。
开场:饭局上的“义气”
老徐的公司不大,专做水泥和砂石生意,靠着本地几个工程项目吃饭。2023年冬天,他被一个老客户拉去吃饭,对方是家建筑公司的采购经理,叫小刘。饭桌上,小刘拍着老徐的肩,酒过三巡后说:“老哥,咱们合作这么多年,帮我个忙吧。最近有批砂石,质量差点,但价格低,你公司能不能走个账,帮我垫一下?”老徐一听,觉得这是老交情,砂石生意利润薄,帮个忙也不算啥,就点头答应了。
第二天,小刘送来一车砂石,质量果然次得离谱,连老徐手下的工人都看不下去。可合同已经签了,账也走了,公司账户多了50万元“采购款”,老徐想着回头再找小刘算账。可没等他开口,麻烦就来了。
风暴:从帮忙到犯罪
那批砂石被送到一个工地,没几天就出了问题。混凝土强度不够,工地停工,开发商追查下来,发现砂石来源是老徐的公司。报警后,警方介入,顺着账目一查,发现那50万元根本不是采购款,而是小刘从建筑公司挪用的公款。他用老徐的公司做幌子,把钱洗了一圈,再转到自己口袋。
老徐被抓时,整个人都懵了。他在看守所里跟我喊冤:“我就是帮个忙,哪知道他搞这些花样!”可证据摆在那儿:合同上有他公司的章,砂石是他签收的,钱也进了公司账户。检察院认定,这不是个人行为,而是单位犯罪——根据《刑法》第31条,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,经负责人同意实施犯罪,单位和个人都要担责。
交锋:法庭上的拉锯
我接手这案子时,老徐已经被羁押一个月。会见时,他满脸憔悴,说自己压根没想过赚钱,就是碍于面子签了字。我翻卷宗,发现疑点不少。那50万元进了公司账户后,老徐没动一分,全被小刘转走;砂石虽次,但也真送到了工地,不像纯粹的诈骗。可检察院咬死一点:老徐明知砂石质量不行,仍配合小刘走账,等于为挪用公款提供了便利。
庭审那天,法庭里挤满了人。检察官拿出一叠银行流水和合同,质问老徐:“你一个干建材的老板,会看不出砂石质量有问题?”老徐涨红了脸,反驳说:“我信了小刘,谁知道他耍我!”我赶紧接过话头,递上公司账目和工人证词,证明老徐没从中获利,砂石也确实用了,只是质量不过关。
我还调出小刘的通话记录,显示他在饭局后多次催老徐签合同,语气里全是算计。我当庭问法官:“如果我当事人真有犯罪故意,为什么一分钱没拿?”检察官反击说,单位犯罪不一定看个人获利,只要公司参与了非法行为,就跑不了。
结局:法律的铁面
这场官司打了两个月,最后小刘落网,供认挪用公款是主谋,老徐只是被他利用的“工具”。可法院还是判了老徐公司单位犯罪,罚金30万元,老徐作为直接负责人,判了一年有期徒刑,缓刑两年。判决书里写得清楚:“被告单位明知材料不合格,仍协助他人转移资金,构成犯罪。”
老徐出庭后,拉着我的手说:“早知道那顿饭这么贵,我宁愿饿着。”我没接话,心里却五味杂陈。他不是坏人,可法律不认“义气”,只看事实。那批砂石,那50万元,像一道无形的线,把他和公司绑进了罪名的框里。
余音:酒醒后的代价
案子结束后,老徐卖了厂子,带着老婆孩子回了老家,说是不想再碰生意。我偶尔想起他,总觉得这事像个镜子。单位犯罪的红线,往往藏在日常的决策里,一次饭局,一句承诺,可能就是深渊的入口。法律是严肃的,它不会因为你酒后糊涂就网开一面。而老徐的故事,也成了我每次劝客户时,忍不住多提一句的教训:生意场上,义气值几个钱,法庭上可没人买账。